两名年轻人袭击阿德诺克加油站员工,阿布扎比法院定罪
艾因刑事法院对两名被告作出有罪判决。法院查明,二人在一名加油站员工执行工作职务期间,以强力和暴力对其实施了侵害,该员工属于受托履行公共服务的人员;事件起因是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清洁车辆前挡风玻璃而发生的争执。
法院判令二人在案发的同一加油站从事为期两个月的社区服务,并各处 50,000 迪拉姆罚金,罪名为侵害受托履行公共服务的人员以及扰乱公共秩序。
案情起因于一起报案,称两名被告因清洁第一被告车辆前挡风玻璃一事发生争执后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车辆驾驶人要求清洁挡风玻璃,被害人告知其现场拥挤、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双方随即发生争吵并升级为侵害行为,致被害人疼痛并造成多处淤伤,已由医疗报告予以记录。
刑事法院在裁判中依据了案卷所载证据,其中首要的是监控摄像录像的文字整理材料,该材料证实了争吵与被告实施侵害的具体经过;此外还包括二人在法庭上的供认、事件目击证人的陈述以及随案附具的医疗报告。
法院在有罪判决的理由部分说明,该判决系依据《犯罪与刑罚法》的规定作出,该法将侵害公职人员或受托履行公共服务的人员,或者在其执行职务期间、因其执行职务而以强力或暴力对其进行抗拒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法院并强调,遵守法律、在发生任何争议时通过正式渠道解决,才是避免承担法律责任的最佳行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