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苏尔·本·扎耶德批准家庭宪章以保护子女利益

曼苏尔·本·扎耶德批准家庭宪章以保护子女利益

阿联酋副总统、副总理兼总统事务部主席曼苏尔·本·扎耶德·阿勒纳哈扬殿下以阿布扎比司法部主席的身份颁布2026年第43号决议,批准《分离后宪章——家庭年》文件,旨在规范父母之间存在争议时的关系,增强子女的心理与社会稳定,将子女最大利益作为一切家庭决定的首要标准加以保护,并巩固父母之间在教育方面的合作。

该文件确立了为子女持续提供安全家庭保护的原则,并确保父亲与母亲在照料子女中的角色得以延续,其出发点是:婚姻关系的终结并不终结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也不会减少子女对共同照料、安全沟通以及带来安心感和归属感的稳定环境的需要。

该文件是一份建立在相互理解与尊重基础上的协议,旨在使子女远离任何分歧,保护他们免受争议的影响,将他们的利益置于一切考量之上,并维护双方的尊严;同时强调父母对该文件的遵守是其道德与法律责任的延伸,也是向子女传递的信息——父母对他们的爱恒久不变,他们将始终处于共同照料和安全环境的呵护之中。

该文件要求父母在道德与宗教教育、学业跟进、医疗照护以及行为与教育引导方面开展合作;监护方有义务向另一方通报学业报告、健康状况和学校活动,并就教育、医疗和出行等基本事项进行合作与协商。

该文件详细规定了父母在监护期间对被监护子女的义务,包括各自诚实履行父母职责,提供医疗与教育照护,维护子女的身心安全,培养价值观与美德,按照能够加深其归属感与责任感的阿联酋习俗和传统抚养子女,同时保障另一方的探视与联系权利,并将有关子女的任何重要事项告知对方。

该文件还确定了父母彼此之间的义务:不得在子女面前诋毁另一方,维护对父母双方的尊重与服从,避免在子女面前提及分歧或离婚的原因,并禁止将探视、抚养费等被监护子女的法定权利用作施压、讨价还价或损害对方的手段。

在监护、抚养费、探视和教育监护权方面,该文件以联邦《个人身份法》确立的规则为依据,并规范了双方就探视、留宿、子女出行的具体安排以及约定的经济义务达成协议的框架。

关于执行宪章过程中争议的解决途径,该文件要求双方尽力以友好方式解决彼此之间产生的任何争议;如无法友好解决,则将争议提交家庭指导中心,通过调解努力拉近双方立场,争取在诉诸法院之前结束争议。

执行程序机制规定,家庭指导员在父母分离后向其出示该文件,由其全部或部分签署,并承诺执行其中的规定。

来源:阿联酋通讯社(W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