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法律中的金融犯罪及其处罚
阿联酋的金融犯罪是指通过欺骗、侵吞或隐瞒资金来源而侵害钱财或财务利益的非法行为。其最常见的形式包括背信侵占、欺诈与诈骗、电子及信用卡欺诈、贪污与侵害公共资金、贿赂、洗钱以及银行欺诈。这些犯罪主要受2021年第31号联邦法令颁布的《犯罪与刑罚法》管辖,同时也受2018年第20号《反洗钱法》、2021年第34号《打击网络犯罪法》以及《商业交易法》中有关支票的修正案管辖。其刑罚依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异,从监禁、罚款到没收和驱逐出境不等。及早且专业的法律介入,是保护被告权利、构建有效辩护的最重要因素。
阿联酋法律中的金融犯罪有哪些,刑罚如何,又应如何构建辩护?
1. 何谓金融犯罪?
“金融犯罪”是一个总括性术语,涵盖对钱财或财务权利的一切非法侵害,无论涉及现金、不动产、证券还是利益。人们常称其为“白领犯罪”,因为它通常由处于信任与责任地位的人在商业环境中实施,依赖于欺骗与操纵,而非身体暴力。这类犯罪的特点在于其证明的复杂性、其财务与数字证据的交织,以及管辖它们的立法框架快速演变——这要求对最新法条进行细致的跟踪。
2. 管辖金融犯罪的立法框架
这一类犯罪并非受单一法律管辖,而是受一套完整的立法体系管辖。依据2021年第31号联邦法令颁布的《犯罪与刑罚法》,处理欺诈、背信侵占、贪污和贿赂等犯罪。洗钱则由2018年第20号《关于打击洗钱犯罪、反恐怖主义融资及反非法组织融资的联邦法令》管辖。通过技术手段实施的欺诈受2021年第34号《打击谣言与网络犯罪法》管辖,而支票的规制则在《商业交易法》经实质性修订后转入该法之中。
3. 背信侵占
背信侵占是指:某人将基于信任而交付给他的、属于他人的动产——例如寄存、租赁、质押、使用借贷或代理——加以侵吞、挥霍或拒绝返还,从而损害其所有人。依据《犯罪与刑罚法》第453条,刑罚为不超过三年的监禁或罚款。当该行为由处于信任地位之人(如代理人、经理或雇员)实施时,其严重程度更高,这是合伙人与雇主之间纠纷中最常见的金融犯罪之一。
4. 欺诈、诈骗与电子欺诈
依据《犯罪与刑罚法》第451条,凡借助欺骗手段,或假冒姓名、虚构身份,以足以欺骗受害人并诱使其交付的方式,为自己或他人夺取动产、利益或证券者,处以监禁或罚款。这包括多种形式,例如与贷款和虚假项目有关的欺诈。
当欺诈通过信息网络或电子系统实施时——例如涉及信用卡及其数据被截取的欺诈——则受2021年第34号《打击网络犯罪法》第40条管辖。该条规定:对任何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借助任何欺骗方式非法夺取钱财、利益或证券者,处以不少于一年的监禁,并处不少于250,000迪拉姆、不超过1,000,000迪拉姆的罚款,或者二者择一。
5. 贪污、侵害公共资金与贿赂
贪污属于严重的金融犯罪。它发生于公职人员或与其地位相当之人,对因其职务而交由其保管的钱财、文件或贵重物品加以夺取之时。《犯罪与刑罚法》因侵害公共资金的犯罪与公共信任相关而对其从严处理,且对公职人员的定罪伴随着免职。
贿赂被列为侵害名誉与廉洁的犯罪,且仅凭达成合意与接受即告成立,即使行为未实施或钱财未交付亦然。《犯罪与刑罚法》对公私两部门中各方当事人的刑罚作出了规定:公职人员或与其地位相当之人,若为违背其职务义务或不履行其职务之一而索取或收受钱财或利益,处以不少于五年的监禁。
6. 洗钱
洗钱是指任何旨在隐瞒或掩饰资金非法来源,或便利其如同合法资金一般使用的行为。国家依据2018年第20号联邦法令及其由2019年第10号部长会议决议颁布的实施条例,建立了先进的监管体系以打击洗钱。
依据第22条的刑罚:
• 对犯罪实施者处以一年至十年监禁,并处100,000至5,000,000迪拉姆罚款,或二者择一。
• 在加重情形下——如滥用影响力、通过有组织犯罪团伙实施或累犯——处以定期监禁,并处300,000至10,000,000迪拉姆罚款。
• 对法人处以500,000至50,000,000迪拉姆罚款,并没收犯罪所得;未遂按既遂犯罪之刑处罚。
7. 银行与贷款欺诈
银行欺诈发生于:为取得融资或银行便利而提供虚假的数据、担保或项目,且无真实偿还意图,从而损害银行及与其交易者之时。此类案件涉及复杂的会计、银行及不动产证据,常被移交专业技术鉴定。应对此类案件需要一支将法律经验与对金融交易的精确理解相结合的团队,以判定该行为是否含有真正的犯罪故意,抑或仅是未达犯罪程度的商业违约。
8. 空头支票:非刑事化之后有何变化?
这是许多过时内容所忽视的最重要更新之一。依据2020年第14号联邦法令对《商业交易法》所作的修正——自2022年1月2日起生效,并随后并入2022年第50号《商业交易法》——开具空头支票的一般刑事化被废除,支票成为可执行文书,使受益人无需提起刑事诉讼即可直接执行。同时引入了支票金额部分支付制度,并加重了行政处罚。
9. 附加刑与补充刑
金融犯罪的后果不限于监禁与罚款,还可能伴随附加刑与补充刑,其中最突出的是没收与犯罪相关的钱财和所得、定罪时免去公职人员之职务,以及对某些犯罪将被定罪人置于警察监视之下。法律还规定,对在洗钱犯罪中被判处限制自由刑罚的外国人予以驱逐出境,此外还包括犯罪记录对声誉及未来交易的影响。
10. 在金融犯罪中如何构建辩护策略?
大多数金融犯罪都以“犯罪故意”这一要素为核心;区分犯罪故意与正当的财务违约,往往是定罪与无罪之间的决定性界线。有效的辩护始于对犯罪构成要件的精确审查、对文件及数字与财务证据的查阅、必要时借助技术鉴定,以及自最初时刻起即出席调查的审慎安排。专业律师的及早介入可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并避免日后可能难以补救的措施。
“金融案件不是靠情绪取胜,而是靠精确;其中大多数都在犯罪故意与证据是否充分这一点上见分晓,而及早的专业介入正是守护当事人自由与财务地位的第一道防线。”
— 律师 Awadh Almheiri
法律依据
• 2021年第31号联邦法令颁布的《犯罪与刑罚法》及其修正案——联邦法律。
• 2018年第20号《关于打击洗钱犯罪、反恐怖主义融资及反非法组织融资的联邦法令》及其修正案——联邦法律。
• 2019年第10号部长会议决议——《反洗钱法》实施条例。
• 2021年第34号《打击谣言与网络犯罪法》——联邦法律。
• 2020年第14号《商业交易法》修正联邦法令(支票条款),以及2022年第50号《商业交易法》——联邦法律。
常见问题
法律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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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阿拉伯文原版的译文。两种文本之间如有任何不一致,以阿拉伯文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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